《东乡区集体林地承包期限延长登记工作方案》政策解读
东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东乡区集体林地承包期限延长登记工作方案》(东府办发〔2025〕1号),以下简称《方案》,现解读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及依据
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坚持林地“三权分置”的实现形式,拓展林地经营权的权能,东乡区人民政府制定了《东乡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期限延长登记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办案》)。该《办案》的制定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》(2019年)“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”的精神等相关法律法规,并结合了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和《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〉的通知》等政策文件的精神和要求。
二、目标任务
《方案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期限延长登记工作方案,解决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,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、调整、监督等各项权能,林业经营主体在确权、融资等方面的难题,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“进山入林”,激活沉睡的生态资源,促进林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三、主要内容
《方案》明确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期限延长的原则、登记程序、登记范围、登记管理等方面的内容。其中,重点规定了延包的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、登记流程、变更和注销登记等具体操作程序,以及相关要求和规定。
四、涉及范围
《办案》适用于东乡区范围内所有承包经营权不足10年的林地使用权、林木所有权、使用权的林地。
五、关键词诠释
发包方:指村集体为承包经营权权利人。
六、惠民利民举措
《方案》的实施将为东乡区的林业经营者带来多项惠民利民举措。首先,通过规范延包的登记管理,将有效解决林业经营主体在确权方面的难题,为他们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。其次,《方案》的出台将促进林业经营权的流转和融资,为林业经营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市场机会。最后,《方案》的实施还将推动东乡区林业产业持续发展,为当地经济的繁荣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。
七、特色亮点
《方案》的特色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创新性地提出了林业经营权的概念和登记管理制度;二是明确了林业经营权的登记程序、登记范围等相关要求;三是注重保障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推动林业产业的持续发展;四是建立了协同和数据共享机制,实现了林权流转审核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推送共享和权利关联。这些特色亮点使得《方案》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实用性,为东乡区林业经营权的登记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。